2018年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《银川市物业行业“红黑名单”制度(试行)》,试行一年多并对制度进行优化、细化之后,近日该局印发了《银川市物业行业“红黑名单”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,将于12月9日起正式实施,《管理办法》明确“红黑名单”激励和惩戒范围,鼓励物业企业提升服务品质出发。
红名单入选范围增加
依据此前的政策,“红名单”企业一般都在AAA级物业服务企业中产生,容易形成行业内部的固化。新政策特别提出,信用等级为AA级的物业服务企业,当年在紧急突发事件或各类创建等活动中表现出色,受到国家和区市党委、政府及市级以上(含市级)物业主管部门表彰的,且一年内未发生违法违规、违反物业行业规定行为的,同时未被其他行业列入惩戒对象或“黑名单”的,应当纳入物业行业“红名单”评选范围。
进入“红名单”的企业,将及时在政府网站和“信用中国”网站进行公示,并在其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,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“绿色通道”和“容缺受理”等便利服务措施,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对诚信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和便利。
此外,红名单企业将在评优、招标、检查中都将享有一定便利条件。
黑名单企业将处处受限
对纳入黑名单的企业,将依法限制或者禁止惩戒对象的市场准入、行政审批等行为;停止执行惩戒对象享受的优惠政策,或者对其关于优惠政策申请不予批准;在业绩考核、综合评价、评优评先表彰等工作中,对惩戒对象予以限制和约束;在“信用中国(宁夏银川)”网站上公示惩戒对象的失信行为。
鼓励黑名单主体整改修复
《管理办法》对信用修复做了明确说明,鼓励“黑名单”主体通过积极整改,消除不良社会影响、取得社会认同、履行社会责任等方式修复信用。
市住建局根据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,决定黑名单主体能否修复信用以及信用修复的方式。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未整改,因物业服务企业主要或全部责任、引发重大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,影响恶劣,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后果的实行“一票否决”,当年不予信用修复。(银川晚报记者 李鲲鹏)